2009年1月17日 星期六

宮廷鬥爭

五月二十八日,趙國御殿之上,皇帝正召集文武百宮共議政事。

皇帝:
朕於先日授卿為左丞相,輔朕管治天下。近日朕見卿弟亦為治國良才,朕欲全卿之兄弟情誼,故請卿授卿弟相印,封其為右丞相,與卿不分高下彼此,共同匡扶皇室。今卿何故出一榜文,上書條文種種,卿弟需先簽名作實,卿然後才肯授其相印?

思兼:
聖上真體察入微也。然臣所書之條文,若其無有過份之處,簽之無礙。今聖上問之,必然是有僭越之處,請聖上明言。

皇帝:
卿之條文處處合宜,惟末項「違反上述者,為兄定必親手貶謫。」違反朕意。朕本欲卿與卿弟不分上下,權力均等,如此則爭權奪勢不復再現,卿與卿弟共同專於治道,天下可太平矣。卿今何故先奪大權,不察朕之原委?

思兼:
聖上此言差矣,猶未明治人之道。臣素知臣弟橫行霸道、剛愎自用而胸無點墨,實非適掌大權之人。今聖上既施甘霖恩德,賜臣弟上品之位,本是臣家萬幸之事,臣未敢多言。是故以此條文束約之,使其不敢造次,免其辜負聖上隆恩矣。

皇帝:
混帳!汝欲獨攬大權,專橫獨斷,今尚以此遁詞作辯,欺朕不識汝姦邪耶?國家乃朕之所有,汝竟敢僭越隱諱,忤逆朕意!

思兼:
聖上先言臣與吾弟權力均分,是乃平等之意矣;何故聖上今又以君權相壓,立不平等之局面?此豈非自相矛盾邪?夫授權之要,在於與才能相稱。臣弟不肖,聖上今賜之以厚職,加之以重權,是與破虎之牢,銳其爪牙,任其出外傷人無異矣,此其一;夫為君者欲令二臣權力相當,其二臣需必皆為賢德,然後可為,此權術之要也。否則一方賢而一方愚,常有衝突,於事無益。今聖上命臣與臣弟權力均分,無分高下,若有事急待定策,而臣與臣弟意見相左,其事難決矣,此其二。依臣之見,聖上大可削其重權,免其養成虎勢,反傷聖上龍體,此萬全之策矣。望聖上以家國為重,勿受臣弟諂媚,則國家幸甚,社稷幸甚。

皇帝:
削汝弟之權前,先削汝權!朕意已決,汝再莫言!朕限汝即撤條文,綬其相印,剋日辦妥,違時立斬!

思兼:
嗚呼!國家將亡,必有妖孽!上有豎子不足謀,下有佞官常獻媚!臣掏肝挖膽以付聖上,而聖上則棄之以狼心狗肺,傷臣至深也。臣今自當掛懸相印,棄筆執鋤,歸田園居,從此不再理會世事。此非臣棄聖上,聖上自棄臣矣;非國家棄聖上,聖上自棄國家矣!



(本文於2008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5:35發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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